施工管理中的重要数字 1.
对监理单位的处罚:限期改正、停业整顿、罚款10——30万、降质、销质 (未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对安全隐患未限期整改,未向主管部门报告,未依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2.
监理旁站的通知: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前24小时 3.
营业税额:营业额的3%
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的7%(市)、5%(县)、1%(乡) 教育附加税:营业税的3%
三项合并:城市3.41%,县城3.35%,农村3.22% 4.
综合单价中“其他项目费”的暂列金额:成熟工程按总造价3%—5%预留,不成熟10% 5.
材料物质的价值,占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60%—70%) 6.
垂直运输机械费占高层建筑地面以上总费用的6%—10% 7.
工程预付款支付:开工前7天。预付时7天未付,承包人发预付的通知;通知后7天未付,可以停工。 8.
工程进度款支付: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的协议,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9.
竣工结算:竣工验收报告确认后28天内,承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和资料,发包人接到后报告资料后28天内核实(通知银行支付),28天内未支付的,承包人可以催告,56天仍不支付的,双方可以将工程折价,或诉讼解决。承包人再收到价款后14天内交付工程。 10.
工程费用动态结算中物价波动的调整:物价波动在±10%;依工程所在地的价格;基准日期的市场价格或特定付款证书有关期限最后一天前的49天时点价格。 11.
工程变更采用新费率或价格的情况: 实际的工程量比报表中的工程量的波动超过10%; 工程量的变化与该项规定费率的乘积超过合同金额的0.01%; 变化直接造成该工程单位成本的变动超过1% 12.
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通知当地工程质量监督站 13.
质量问题:经济损失低于5000元;质量事故:经损高于5000元。 【一般事故】经损5000元---5万元,影响使用功能和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 【严重事故】经损5万---10万元,2人以下重伤,严重影响功能和安全,有重大隐患的 【重大事故】经损10万---500万,死伤3人以上,工程倒塌或报废的 【特大事故】经损500万元以上,死亡30人以上,性质特别严重的。 14.安全事故(人员伤亡、经济损失) 【一般事故】3人以下死,十人以下伤,损失1000万以下。 【较大事故】3---10人死,10---50人伤,损失1000万---5000万 【重大事故】10---30人死,50---100人伤,经损5000万---一亿 【特大事故】30死,100伤,一亿元经济损失 15裂缝的修补处理:宽度<0.2mm时,采用表面密封法;裂缝宽度>0.3mm,嵌缝密封法; 较深时,采用灌浆修补法。 16.编制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竣工之日5天内提交到竣工验收备案部门 17.安全管理目标:负伤频率、一般事故频率为千分之六;安全生产优秀率80%;一般隐患整改率不低于95%,其余的要求100%。 18.安全文明设施:钢制大门不低于4米,主要路段的围挡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1.8米. 19.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作业层加防护栏和18cm高的踢脚板;通道口防护棚5cm木板=或间距50cm的竹篱;预留洞超过1.5m长的洞口,应设防护栏;楼梯边防护栏1.2m 20.其他:消防器材2米之内不准乱放东西;保护零线的重复接地不少于3处 21.【事故伤害】轻伤—损失1---105工作日;重伤---损失105---6000工作日;死亡—6000 22.安全事故报告:施工单位1小时内向建主报告,逐级报告不超过2小时,30日内伤亡数字要补报(火灾、车祸7天内) 23.安全事故的处理:收到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的15工作日内,将相关的材料送有权限的主管 24.安全事故的处罚:个人年收入的40%---80%(不抢救、擅离职守、迟漏报);单位罚100万,个人年收入的60%---100%(瞒报、谎报、等) 25.噪音限值:所有机械,晚间限值为55db(打桩机禁止);白天,打桩机85,推土、挖掘、装载机75,搅拌机、振捣器、电锯70,吊车、升降机65(分贝)居民区强噪声作业时限为6----22点。 26.开工通知:开工日期前7天监理人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接通知后28天内提交施工管理机构和人员名单。 27.暂停施工(56天):承包人提出,监理人接受请求后24小时答复;停工指示后56天未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书面通知监理人28天内准许复工; 28.进度付款:监理人接到进度付款申请后14天内完成核查,发包人在监理人接到进度付款申请后28天内支付进度款。 29.质量保证金、竣工付款申请、最终结清款的相应时间皆为14天。 30.竣工验收:监理人收到竣工申请后28天,或提请验收或通知承包人继续完工。发包人在监理人收到竣工申请后56天内验收,出具工程接收证书。(28天为期限)。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56天,施工队撤离。 31.缺陷责任:缺陷责任期的延长不超过2年;期限终止后14天内,出具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32.与分包人的问题:项目经理为按约定提供所需的,分包人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通知承包人,经理收到通知后48小时未答复,为延工负责。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28天内结算价款。 33.劳务报酬支付:完成后经认可,14天内提交结算资料,14天内核算,14天内支付。 34.设备合同价款支付:设备价格的10%作为预付款,80%为支付款,10%为保证金。 35.变动总价合同: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电、水、气造成停工达8小时,可以调整;施工期限1年内的,实行固定总价合同,1.5年以上的,考虑价格变化 36.成本加奖金:奖金依成本估算指标制定,底点和顶点是60%--75%,110%--135%(成本。 37.索赔:承包人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之后28天内正式提交索赔通知书(索赔事件影响未消除,28天内交中间索赔报告,影响结束后28天内交最终索赔报告)--监理人收到后42天内审核答复承包人—发包人在作出答复后28天赔付。 七.信息管理 1.信息交流对项目的影响:问题的2/3,项目费用的10%--33%,大型工程的错误占总成本的3%--5%。 2.立卷的厚度不超过40cm。短期工程档案保管为20年 3.重绘竣工图:更改部分超过图面的1/3.竣工图章为50mm*80mm。 4.档案不少于2套,一套由建设单位保管,一套移交当地城建档案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