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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老师解读软考、建造师考试是否会取消,大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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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 11: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朋友:
       最近国家下发了一些政策,导致人心惶惶。现在江山老师对大家关心的软考、建造师是否会被取消,是否还有含金量进行解读、说明。   
       最近国家的消息:人社部负责人介绍,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资格,如果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或者自身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进行管理的,将建议按程序提请修改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根据下一步的清理计划,国务院行业部门、全国性的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原则上予以取消,确实需要保留的,经过批准后,纳入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制度管理。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由政府部门制定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具体认定工作逐步移交给行业协会、学会承担。


        软考是属于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考试,另外,也已经有了协会。所以,不属于取消的范围。

近日在网上沸沸扬扬掀起了关于“取消建造师注册”的相关信息,给很多建造师考生和已经考取注册的人员很大担忧。为此我特意咨询了在住建厅住建部的一些熟人,关于这些说法现在在国家法律尚未颁布之前,都不能莫衷一是!
和考友们探讨如下问题:
1、建造师考试是否会取消
2、建造师注册是否会取消
3、挂靠费是否会降低
4、建造师执业风险是否全部有建造师承担?
今天又发布了一个重磅消息:
中国将逐步取消职业资格许可 考试乱象或改变
http://edu.qq.com/a/20140831/005109.htm

新京报讯 (首席记者关庆丰)本月,国务院取消了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税务师等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到明年将基本完成取消职业资格许可事项的工作,职业资格考试太多、证书太乱的现象有望改变。

昨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审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在回答委员的提问时,人社部负责人透露上述信息。

各类职业证书催生考证热

1994年,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作为科学评价人才的一项制度,被写入劳动法。此后,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应运而生,并催生了各种培训热、考证热。

昨日下午,国务院14个部门的负责人坐成一排,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询问。

有委员提出,目前的职业资格许可领域,一个行业有十几种甚至几十种职业资格。职业资格过多的同时,有关方面也借机敛财,通过办班、教材、考试来收取高额的培训费、教材费、考试费。现在,在青年中有一股“考证热”,青年人不仅要取得高学历,还要去考各种各样的资格证,手上拿着一大把证,可就是找不到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向现场的国务院工作人员提问:现在我国职业资格的种类究竟有多少?哪些需要保留?哪些需要取消?

11月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

人社部负责人回答说,针对减少职业资格的许可和认定,国务院要求2013年、2014年分批取消职业许可事项,到2015年基本完成取消资格许可事项的工作。

今年的6月和8月,国务院分两批取消了58项中央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包括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许可等。

上述负责人说,今年11月份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目前,准入类的职业资格现在还有84项,对于其中不符合要求的要继续取消。

人社部负责人介绍,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资格,如果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或者自身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进行管理的,将建议按程序提请修改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根据下一步的清理计划,国务院行业部门、全国性的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原则上予以取消,确实需要保留的,经过批准后,纳入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制度管理。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由政府部门制定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具体认定工作逐步移交给行业协会、学会承担。(这里与我预测的几乎是一样的!我在下面的文章中分析过。)

解读:大家可以看下这里面的红色字体。
        1.人社部负责人回答说,针对减少职业资格的许可和认定,国务院要求2013年、2014年分批取消职业许可事项,到2015年基本完成取消资格许可事项的工作。-----这里是取消资格许可事项的工作。以前的职业资格是分为执业资格和从业资格许可证书。而且是减少,并不等于完全放弃,一些关于国计民生的重要的岗位还是会采用行业标准来衡量人才的准入执业制度!在职业资格里面我们可以见到从业资格许可是国务院要求的本次任务。那么作为各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尤其是地方政府在执行这一法案的时候,会解读为对从业资格许可证书,而执业资格是与国际接轨的。记住:这里是人社部负责人的回答,而与住建部无关联。也就是说今后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制度可能会脱离人事考试范畴,成为由建设主管部门完全主管引导并与国际注册建造师协会的国际惯例接轨,由建筑行业协会和学会来实施。再者,国家改革不是儿戏,不能朝令夕改,目前的情况是中国地方行政主管机构和中国部分行业借助证书敛财,一些非必要的职业准入制度被他们用行政手段干预强制来实施,搞的普通老百姓根部不知道是根据什么法规来实施,这里针对这个取消资格许可事项恐怕是国家为了减少权利腐败,借权敛财的一个重拳打击!也是对非必要的与国际接轨的地方性和行业性的一些准入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力回击。为避免以权谋利,其实应该对于非行政性的考试要市场化,政府主导,由行业协会和学会来实施。
       2 .准入类的职业资格现在还有84项,对于其中不符合要求的要继续取消。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资格,如果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或者自身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进行管理的,将建议按程序提请修改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
-------其实这里是留有余地的:并不是说完全取消剩余的84项。 非必要的取消,而事关安全和法律依据明显的是会保留的。我预计,未来政府在对这块会控制在40项必要的准入资格证书。到那个时候,这些证书的含金量是非之高的。
           中国正与国际接轨,所以,与国际接轨的执业资格制度将会继续存在。而由行政部门干预,而非必要的职业资格许可制度将会逐步取消。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是国际通用的,而非中国独有。只是现在由行政部门主管,所以可见也释放了一个信号,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也 将会有建筑行业协会、学会或建造师行业协会、学会来实施。政府只予以指导,现在的行政主管部门将会逐步放权或受益这些协会、学会来完成。
              所以,即使改革真实的实施,那么政府完成了两个心愿:
              一、即实现了与国际接轨,真正体现了注册建造师的存在价值
              二、政府干预减少,避免了权利产生的行业腐败,增强了政府在民众心中的公信度。
但是,不难看出,今后在一段时间,甚至很长一段时间,行政部门指导的行业协会、学会将会很长一段时间继续沿用目前的注册建造师体系,只是考试,注册相关事项换了行政主管单位而已!虽贵为国际建造师注册制度,也难免还是在我们党的领导和指导下!----这里大家应该明白了吧。
有两个担忧:
1.一级建造师的注册权限正逐步下放的省,那么二级建造师是否会减少其价值!
2.由于目前非工程类人员考证比较多,是否会在考试中严格要求与社保关联并一定是在工程项目中从事过本专业工作的人才能考试,以保证建造师真正的价值,从而杜绝考证挂证乱象。这个,就看各地方主管部门干预的情况如何了!
就目前而言,作为各省的考试主管部门,是希望考试的人越多越好,这样可以多收考试报名费用。这个收入是相当可观的!咱们就不多说了。 以上为广州指南针教育谭世章分析。不足之处,欢迎指导!
我们也期待真正的法律规章制度出台,而不是就凭新闻发布出来的,就一定是真实的!



首先,大家最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建造师的去与留,建造师是否会取消:
      回答是:不会
      理由:大家所引用的住建部的简报的文地址是:http://www.pqrc.org.cn/show.aspx?id=1571&cid=27里面核惊心的内容是“推进企业资质与个人执业资格制度并轨,企业资质逐渐淡出 ”,“建议加强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制度立法工作,建立类似《注册会计师法》、《执业医师法》的上位法的立法工作,完善我国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制度法律体系,提高法律效力,满足市场经济体制下对执业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的要求。”,从这里不难看出,建造师不会取消,只会加强。
       大家正引用的一份文件是质量工程师取消了,是的,质量工程师取消的通知已经发布了,如果建造师要取消,就会一起发布,不会分二次发布,所以考试是绝对不会取消的。
       因此,建议正在备考的朋友,不要气馁、再接再励,迎难而上,把握好最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争取一举过关!二级建造师该备考的备考。
            第二个问题:注册制度是否保留?
         习、李政府组建以来,简政放权是核心,那么建造师注册审核是否会取消?
         网上流传的消息,多是以河南取消二级建造师注册审核权为依据。
         其实河南政府部门关于这个问题是很矛盾的,河南的文件是2013年9月发布的,链接是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difang/henan/201309/20130900320816.shtml,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明确是取消,大家要看清楚,是执业资格注册,而不是执业资格考试。所以河南的政策是取消二级建造师注册。为什么说河南很矛盾呢,因为去年9月发布的文件,但是时至今日,2014年过半,河南仍然在发布二级建造师的注册公示公告结果,这表明,他们仍然在执行二级建造师的注册行政审批权力。因此,他们是矛盾的。当然,第一个响应中央的政策,然后在执行过程中摸着石头过河,也是情有可缘故,我们只有拭目以待。
          还有一个大家要注意的,住建部简报中有一句话“据年初在京召开工作会议的指示精神,一级建造师注册审批权下放试点的相关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从6月中旬开始,山东、广东、云南三省的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已开始改由三省直接审批。” ,这表明,一级建造师在年初就确定了审批权限将要下和到省里,也就是说,部里很早就已经确定了,一级建造师的注册不是取消,而是权力的下放。目前正在三省试点,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建设部中国建造师网上,会单独对这三个省的建造师进行公示的原因,证据如下:网址:www.coc.gov.cn
截图:

           这一个结果,和一个建造师传给我的一份新的建造师注册管理办法的审议稿的内容不谋而合。还可以确定的一件事情是,将来建造师的有效期会是5年,也就是由3年延长为5年,所以,可以确定的是,一级建造师的注册不是取消,而是权利下放。否则部里不会在习李政府简政放权的前提下,还做这个权利下放的试点工作。
          这样,其实对建造师更好一些,时间周期更短一些,这就是新一届政府为我们带来的好处,何乐而不为呢?
第三个问题,企业资质与建造师拨离,是否会造成挂靠费的降低?
          关于这一个问题,很早预计会发布一个文件,就是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建造师的数量,时至今日,除了特级企业的标准发布了是50个,其他的一概维持原状。这么多年,各种小道消息不断,有的说会从12个升至15个或25个。之所以一直不发布新的标准,是因为各方面博弈的结果。不能发布,也发布不了。挂靠的事情,部里不是不知道,而是心知肚明,“三是企业资质标准把执业人员数量作为企业资质升级的重要条件之一,导致执业人员出借、挂靠证书现象十分普遍,加上企业资质评审的人为因素比较多,影响了企业资质管理的公正性”,所以认为,挂靠是人人皆知的事实,而大部分考建造师的人就是冲着这个挂靠费来的。
         如果一旦取消与企业资质的拨离,将会直接导致挂靠费下降,这将是不争的事实,律师没有听说哪个律师所给律师付挂靠费的,相反律师要给律师所付费,有业务双方分成,这就是一个很大的制度。
所以,如果这个制度的真出来,将有消的打击挂靠,同时,也会让建造师回归市场的良性,是建造师真正的成为一个阳光的证书,而不是一个充满灰色的挂靠上入的证书。回归理性,回归它本来的价值,将会提高建造师的职业含金量。也就是说,如果你成为了一个建造师,你的收入将与工程挂钩,有实力的人,有经验的人,才可以去承担工程,而那些只会考证的人,将会与之失之交臂,除非你转行进入工程行业。我们很欣喜的看到这一点的发生,如果如此,则将是建造师行业的幸事!不过,离我们还很遥远。就像温总在上台后要控制房价一样,越控越长!直到他老人家离任,似乎房价下降还离我们很遥远!
          那么挂靠费是否会降低呢?从09年以来,我就一直在建造师这一个行业中,自认为对建造师还是有所了解。从我对部门这些年发布政策的了解。认为,政策会有一些慢,因此挂靠将在最少5年以内仍然是十分火热的,住建部的简报给我们描述了一个有如共产主义一般美好的画面,但是实施起来,将在很长很长的时间内仍然报持住建部简报里的这一句话“制定出弱化企业资质管理,强化个人执业资格制度的工作目标和实施计划”,这个政策从讨论,发布,实施,将最少5年的时间。项目经理的淘汰花了8年的时间,直到现在习李政策这一届才明确淘汰了项目经理证书。之前一直由用的是停止使用,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延期等,从这里可以看出,这是何等艰难的一件事。
         因此,挂靠还将不可避免的存在,只要这个企业资质仍然与建造师挂钩,挂靠费只会增,不会减。所以我妈妈认为,大家应该抓紧这个黄金时间,抓紧考过一级建造师。

第四个问题:建造师将来的风险是不是会增加?
         风险是与企业共担的,大家请看住建部的简报“ 建议学习和借鉴国外已有经验,逐步建立以执业人员为主体的工程责任保险体系,与个人执业资格制度相配套。注册人员投保后,当工程项目出现问题时,由保险公司赔偿,同时注册人员保险费用与个人工程质量安全情况记录挂钩,出现的事故越多保险费用越高。由于保险费用计入工程建设(设计)成本,注册人员工程质量记录将成为业主考量的重点,推动注册人员接受市场选择,强化责任意识,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
         这是什么意思?表明将来和保险挂钩,就如同我们开车一样,要买交强险,要买商业险,出了事,有保险负责。这样,我们开车就不担心上路会遇到什么问题了吧?同样,我们不用担心,一旦出事怎么样了吧?
         所以,该考证,还考证;该干嘛,还干嘛,不要担心,不要怕,勇敢的把建造师证书考出来。

         以上观点仅供参考。时间会检验一切,至少时间告诉我,住建部的资质等级新标准是不会出来了,这是我在几年以前就预测一定会出来到,可见一套政策的出台,不是仅靠建议,分析,而是要靠强化力的执行才可以的,否则好的政策出不出中南海,永远在民间的分析讨论和猜测中。

         我乐见简报中的描述成为事实,虽然,它如同乌托邦一样美好。

政府改革,锐意进去,除垢纳良,是一件好事。目前关于这些问题,我们先列举些已经颁发的相关条例来给大家解读下。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difang/henan/201309/20130900320816.shtml这是商务部的网站上的关于河南省的政府文件。
豫政 〔2013〕5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经严格审核论证,省政府决定减少85项省级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45项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管理层级15项行政审批项目,通过合并减少25项行政审批项目。另外,取消部分内容的行政审批项目18项,下放部分内容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9项。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作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力的重要措施,作为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抓紧抓好。
  一、抓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督促检查,加强工作衔接,确保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及时落实到位。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有关部门要研究提出加强后续监管具体措施,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有关部门要下放到位,与下级政府部门及时沟通衔接,加强业务指导,防止出现管理脱节。
  二、健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督促检查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评估和考核制度,把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情况纳入部门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建立长效机制;要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审批服务体系,推广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等做法,优化审批流程,缩减审批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建立新设行政审批项目审查论证机制,没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作为依据,未按规定程序报批,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设定行政审批项目,切实防止边减边增、明减暗增。
  附件:1.省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2.省政府决定合并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3.省政府决定部分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3年9月5日
  附件1
 省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
 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取消45项,下放15项。其中1项取消项目
待修改地方性法规后另行公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处理决定
备 注
1
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
省发展改革委
取消
2
相关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
省发展改革委
取消
3
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登记
省科技厅
取消
4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
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取消
5
煤炭生产许可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取消
国土资源部门通
过采矿证加强资
源利用管理,安
全生产监管部门
通过煤炭安全生
产许可加强对安
全生产的外部性
管制
6
煤炭经营资格许可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取消
7
加入中国国籍的外国人的
民族成份认定
省民委
取消
8
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
开设审批
省财政厅
取消
9
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
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
外有偿使用审批
省财政厅
取消
10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
级培训考核、认定及聘用
省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厅
取消
11
企业职工特殊贡献待遇审批
省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厅
取消
12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
职工离退休审批
省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厅
取消
13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含勘查开
发保护、矿山环境保护
等专项规划)审批
省国土资源厅
取消
14
进入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参观、
旅游审批
省环保厅
取消
15
外国人进入自然保护区审批
省环保厅
取消
16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考核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取消
17
权限内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
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安全任职资格核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取消
18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
格证核发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取消
19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取消
20
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表)预审
省水利厅
取消
21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设施验收
省水利厅
取消
22
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省水利厅
取消
23
向境外提供种质资源和进出口
农作物种子(含食用菌菌种、
草种)审核(批)
省农业厅
取消
24
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气功活动
审批和从事医疗气功人员
资格认定
省卫生厅
取消
25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审核
省卫生厅
取消
26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
省卫生厅
取消
27
建立造血干细胞资料库血型配
比实验室审批
省卫生厅
取消
28
境外媒体记者来豫采访核准
省政府外侨办
取消
29
电焊条生产许可证核发
省质监局
取消
30
认证咨询机构设立审批
省质监局
取消
31
国储棉出入库强制性公证检验
省质监局
取消
32
组织机构代码颁证
省质监局
取消
33
采用国际标准标志证书办理
省质监局
取消
34
期刊出版增刊审批
省新闻出版局
取消
按期刊出版管理
有关规定办理
35
被关闭光盘厂生产线和被查缴
非法光盘生产线处理审批
省新闻出版局
取消
36
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
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审批
省新闻出版局
取消
37
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单位
设立、变更或兼并、合并、
分立审批
省新闻出版局
取消
38
可录光盘类生产设备引进审批
省新闻出版局
取消
39
对全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
审查管理
省体育局
取消
40
省级储备粮代储企业资格审批
省粮食局
取消
41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
经营许可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取消
42
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提取、
使用
省事管局
取消
省住房公积金管
理中心依法审
批,省事管局按
照有关规定进行
监管
43
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检验机
构资格认定
省畜牧局
取消
44
畜禽遗传资源引进、输出或对
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核
省畜牧局
取消
45
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
省公安厅
下放市、县
级政府公
安部门
下放后省公安厅
依法加强监督管
理,防止出现管
理缺位问题
46
A级拆除爆破工程审批
省公安厅
下放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公安部门
47
渔业船舶登记和船员证书签发
省农业厅
下放市、县级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48
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设立审批
省商务厅
下放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商务部门
49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省商务厅
下放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商务部门
50
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
资格认定
省商务厅
下放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商务部门
51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执业许可
省人口计生委
下放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人口计生部门
52
外商投资电影院放映电影审批
省广电局
下放市、县级政府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
53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国家体育总局
下放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54
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审批
省体育局
下放市、县级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55
开办健身气功活动审批
省体育局
下放市、县级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56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省安全监管局
下放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57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
省人防办
下放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人防部门
58
人防工程(含通信、警报设
施)报废与拆除审批
省人防办
下放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人防部门
59
人防工程使用审批
省人防办
下放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人防部门
大家可以看到这里面就涉及到二级建造师的行政审批取消。那么这到底释放出一个什么信号呢?建造师还能不能考,能不能挂靠!企业办理资质还需要申报建造师数量吗?
http://fwzx.fy.gov.cn/DocHtml/2014/8/26/905692834699.html
中央编制办公室政策法规司司长王龙4江昨日再次强调,“明年5月前,所有的非行政许可事项都将被消灭,不再开后门,不再保留灰色地带”。
上述信息是在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上透露的。为期两天的会议将围绕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如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等展开研究。
王龙江在与会时介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新情况时透露,目前为止,已经分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总计463项,并且全面启动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
今年3月,国务院就发文指出,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或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彻底将非行政审批打入历史的长河, “取消是原则,调整是例外,例外必须严格把关,所有转为行政许可必须过三关,提供四份材料,过地方政府和部门的关,过审批对上的关,过专家学者的关。”王龙江如是说。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因为这是让各部门剥夺他们的核心权力,让他们自我革命。”王龙江道出了改革过程中的难题。
鉴于此,政治动员、给定缩额成为了突破难题的方法。在政治动员方面,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的一次国务院全体会议将处长一级纳入,王龙江透露,这在新中国成立以来尚属首次。
此外,非行政许可审批一直广为法学界、理论界所诟病,王龙江对此则解释说,这实际上是为了解决行政许可法实施以后一批已经来不及立法的项目而提出的解决方法。(信息来源:南方都市报)我们再看看网上其他的一些相关报道和信息
有的网友说: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一大部分人就是奔挂靠费去的,这几年的通过率低跟参考人员大幅增加有直接关系,以河南为例只在郑州设考点,造价师只有3个考点,而建造师确有13个考点。很多的政府部门人员游手好闲正好拿考试当自己上班的本职工作,充实又有钱途,何乐而不为呢。其他鱼目混杂人员就更多了,有的人则辞职来复习考试,一级建造师火热的源头就在这最低2万的挂靠费上!!要知道很多小城市一年的收入也就2-3万块钱,这意味着不用辛辛苦苦上班也能赚出一份工资出来。控制通过率成为唯一的途径,让大家知难而退,但如此的“有钱途”只会有增无减。这样一来苦就苦了本职工作人员,建造师的主体就是施工单位,参考人员很多都没有时间去复习,在工地一呆就是一天,晚上躺在床上想起来才看看书。像这样有证无岗,有岗无证把建筑市场严重搞乱了。唯一办法就是取消挂靠行为,这样才能体现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意义。
还有的网友说:
暂时不会,取消之前肯定会有相关的舆论风向吧1现在大力提倡科技知识,肯定这些证是越来越重要的了,只是不同的证的含金量随着人数增加打折扣也是必然。
还有的网友说:试问取消资质拿什么衡量一个企业的能力?让建造师承担责任,干工程的都知道,出个小事,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才能摆平,妈蛋,我们一年才能挣多少钱,说是终身制,我上班4年都已经拆了2座桥了,连20年的寿命都不到!杞人忧天不可怕,可怕的是造谣撞骗,谎言说的人多了就成为真理,在这里希望以视正听。拿到证,作为我们干这一行,即便挂项目,无非我们亲临现场,不合格的地方我们可以拍照取证,不签字即可,国家下达文件终归还是希望走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的供需是由社会决定的,不过一党专政,也好不到哪去,跟一个制定规则的人去赌博,你觉得胜算几何?
      踏实看书考试吧,望今年努力看书的我们,能够勇往无前,攻城拔寨,顺利拿下一建,也算是对我们辛苦看书的一种补偿。
       我们再回归到这个问题:到底会不会取消建造师?我想网上的说法只是小范围的对国家行政改革的一个片面解读。我认为:国家行政审批改革或下方权利是为了减少政府行政干预,避免政府给大家留下这里面的权利真空腐败问题。到底以原来的主管注册的行政单位如注册中心到底会充当一个什么角色呢?我想会出现政商剥离的现象。即原来政府主导的行政审批收费制度将会剥离出来,不再由代表政府形象的行政机构来执行,取而代之的应该是由政府行政部门授权的行业协会或教育协会来主导收费和审核工作原来政府的行政收费变成了纯市场化的行业协会运作。但主导和领导的还是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只是由行业协会来完成而已。就像目前的警察和辅警一样,正式工和临时工一样。政府在后面支持和引导行业协会的工作,说白了,还是由行政部门来控制。只是换了一个称呼和性质而已!
   
文中一开头就提到G院取消全部【非行政许可事项】,但一注一建执业资格认定是【行政许可】,且有《建筑法》提供法律依据(还能上升到法律层次,整个精气神就不一样了):

其实,从目前的文件显示,除了放权【非行政许可】,G院也在对部分【行政许可】进行放权: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通读这份文件,也没有找到任何涉及取消一注一建的信息。

如果看了下面这份官方解读,反而能得出,不会取消注册制度。
国务院再次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
建筑师建造师的注册制度,有法律依据,有法规规定,且该职业跟公民财产安全关系重大,注册制度也便于管理,所以实在无法得出“取消”的结论。
即便是“修订有关法律”,也得等着开人大会,签主席令,不是G院什么提案都没有,说改就改的。
另外,取消相关职业资格证的目的是“降低就业创业门槛”。且不说建筑行业跟公民财产安全关系重大,单说现在的门槛,也已经很低了,遍地开花到处是野鸡公司、挂靠单位,要多少有多少。在我看来,为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未来准入门槛只有更高才是趋势

这种谣言,搬出《建筑法》第二节“从业资格”的条文就能打脸法律清清楚楚写明了,对于企业而言,分为不同资质,取得相应资质才能从事相应建筑活动。对于个人而言,分为不同等级,取得相应证书才能从事相应建筑活动。
至于“挂靠拿钱”,这原本就是违法行为。可以加大查处力度,严惩挂靠,而非取消注册制度。

另外,关于“设计院逐步变成设计事务所”这种话,肯定是假消息。如果是真的,那国家队就是摔昏了头,竟赶在这当口成立“中国建设科技集团”。要知道,人家还指望借此上市呢其实,看起来,未来的趋势应该是向集团化发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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尝试解释,河南省的取消审批二建: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该文件早在2013年9月份就发布了,当时也引起了小范围讨论,但远没有现在这样引人注目。如今,旧事被重提,显然是有心人把时效性强的政府文件和恶意解读不加区分地放在了一起,标题党,试图混淆视听。
既然2013年河南就取消审批二建了,那2014年河南省二建情况是怎样的呢?
真相是,住建厅依然在审批二建,只不过换了个地方公示:
河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且查阅河南住建厅官网,行政审批项目里,二级建造师注册赫然在列: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真相就是这么赤裸裸,嗯。

另外,2014年3月,住建部下放了一建审批权给山东、广东、云南三省试点,所以目前在住建部网站公示的一建人员没有这三个省的名单。
注册制,本来就是为了跟国际接轨,不会贸然取消的。政府简政放权,瘦身而已,重点抓大头,旁枝末节就放权,审批权应该会逐步下发,但这跟注册考试本身,没有关系。

我现在有个问题其实想和大家分享下:如果改革,我们应该看到这样一个事实,希望能够真正引起管理部门的重视,其实这才是改革的重点!
目前建造师的报考、考试、考后审核、和初始注册及企业使用建造师证书入档办理资质或使用这三个环节应该进行改革。
大家知道,报考及考务工作由省级人事部门主管的辖区人事考试中心来做,考后审核又要到指定的地点审核,拿到执业资格证书后注册却要跑到当地住建局或建委,然后再上报的省级注册中心。等拿到证书后,企业使用证书由要从当地建委或住建部门申报,然后由省级住建部门来审核。这个流程实在太漫长,从考生准备考试报考,到真正能够用到证书一般考试准备3-6个月,考试出成绩需要3个月左右,然后从出成绩到审核需要2-3个月、审核后出资格证书需要3个月左右,等考生拿到资格证书需要再等1-2个月。拿到证人事考试部门的数据再导入到注册中心,还要等1-2个月才能办理初始注册,初始注册提交资料需要舟车劳顿跑两三个部门,然后是注册中心审核需要20-45个工作日,(一级的还要上报国家住建部,需要时间更长)才能拿到注册证书和印章。然后再是企业用你的注册证书去进行资质办理又跑一个来回。需要2-3个月(这但个月时间可能跟考生无关了,但是也是流程啊流程),所以最终从准备考试到真正使用建造师证书的周期大约是一年半左右。这样的流程太过于复杂,应该在这个环节上进行改革。


所以,针对网上传言,我们作出了这些论证和提出了一些想法。
总之,备考考生大胆考试,不要受到影响。注册的事情,以后是换汤不换药。只是换了所谓的行政审批中心的称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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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9-1 13:19:48
二建不取消就好啦!不然刚合格,又说取消,就死了.
匿名  发表于 2014-9-2 18:44:35
支持江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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